岗位职责
 
 
财务处工作职责

1.贯彻执行上级财经政策、方针、制度;

2.制订学校财务政策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;

3.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经费(含芙蓉学院)、科研经费、其他资金(含独立核算单位资产经营公司、后勤食堂、工会、实习工厂、鼎信土木工程质量检测中心、劳动服务公司、校友会、城市文化研究会、基金会、党费)以及有关代收代管经费的核算和管理,编制学校及独立核算单位年度经费预、决算及各类财务会计报表;

4.审核各项经费开支预算、监督各部门执行预算、填制和审核各种会计凭证,做好各项资金的会计核算;

5.依法依规组织收入,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,制定收入和分配政策,归口管理学校各项收费标准,加强收费管理,确保学校收入的完整性,为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;

6.分析学校经济活动情况,及时提供决策所需的财务信息资料;

7.负责学校银行账户(含独立核算单位芙蓉学院、资产经营公司、后勤食堂、工会、实习工厂、鼎信土木工程质量检测中心、劳动服务公司、校友会、城市文化研究会、基金会、党费)管理工作,合理利用金融政策,努力提高资金运作效益;

8.负责指导独立核算单位的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;

9.联系并协调省市有关财务职能部门工作;

10.参与经济合同及重大经济事项的立项、论证,为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;

11.完善内部控制机制,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稽核,全面推行绩效评价,防范财务风险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考核项目库执行、调整、完成情况等;

12.做好财务资料的立卷归档、管理移交、保管及查阅等工作;

13会同有关部门,做好财务人员的定编、设岗、职务聘任和调配等工作,抓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;

14.完成上级机关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财务处内设机构与职能

财务处内设4个职能科室(中心):综合计划科、会计核算(结算)中心、收费管理科、绩效管理科。

各科室职责划分

1.会计核算(结算)中心

1)会计核算中心

①负责中心相关制度的拟定;②负责所有核算账户的支出、往来核算及除校本部、芙蓉学院之外的其他核算账户的收入核算负责记账凭证复核、装订及移交工作;负责各核算账户的月报(季报)和年度财务(会计)决算报表的编制、分析和上报工作;负责除校本部、芙蓉学院之外的其他核算账户的税务管理、工商年检等工作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2)会计结算中心

负责中心相关制度的拟定;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结算制度办理资金结算工作;负责学校各类银行账户的管理;④负责对银行票据、预留印鉴及印章的管理负责国库资金情况的汇总和上报;⑥负责银行存款、国库资金的对账与管理与会计核算中心共同完成会计凭证装订、移交工作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2.综合计划科

①负责全处室日常事务工作;②负责处室资产管理及财务信息公开工作;③负责本科室相关制度的拟定,并汇总各科室制度定期整理汇编;④负责预算的编制、上报及预算的账务处理、年度预算报表的编制、分析和上报等工作;⑤负责财务系统管理及维护工作;负责校本部、芙蓉学院的税务管理工作;负责学校教职员工工资、绩效的发放及住房公积金的管理;负责预算项目的建设与管理;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3.收费管理科

①负责本科室相关制度的拟定;②负责全校核算账户的收费管理;③负责校本部和芙蓉学院的收入核算;④负责校园一卡通资金结算;负责审核并实施全校学生学费、住宿费、代收费等费用的收取、清退和核缴工作;⑥负责财政票据的管理: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4.绩效管理科

①负责本科室相关制度的拟定负责内部控制建设;负责稽核工作及管理;④负责绩效评价考核等工作;⑤负责税收票据等的申请、领购、保管、归档和核销;负责上级各部门和学校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;负责做好校内外各类审计、巡视及其他财务检查的迎检和反馈意见的整改回复工作,并督查整改的完成情况;⑧负责年终账表打印、财务月报等财务档案管理及合同管理工作;⑨参与有关经济合同、协议的谈判、签订,监督其履行情况;⑩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